遞補原則1007.docx遞補申請表1007.doc
主旨:檢送本縣103學年度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「報名資格遞補原則與時程」及「報名資格遞補申請表」各1份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縣10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決策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。 二、本縣10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比賽時間自103年10月14日(二)起至103年11月4日(二)止;團體項目比賽時間自103年11月17日(一)起至103年11月26日(三)止,合先敘明。 三、依10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陸、二、(二)報名相關規定:10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線 上報名時間為103年11月20日9時起至103年12月25日17時止。請本縣獲得10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全國賽代表權之參賽者,或B組成績達80分以上之個人及團體詳閱旨揭報名遞補原則及時程,並依前開規定辦理全國賽報名作業及遞補申請。 四、有關本縣103學年度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「報名資格遞補原則與時程」及「報名資格遞補申請表」請至桃園縣學生音樂比賽資訊網(http://163.30.153.4)或本局終身學習科最新消息專區(http://163.30.76.50/web_01.php)下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