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104學年度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遞補原則.doc
一、依據桃園市10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10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104年12月15日決策委員會議決議辦理。二、取得代表本市參加全國賽放棄者,由本局通知遞補者依序遞補,並經審核資格後轉報「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」參加全國比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