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每項報名皆需一張報名表*****
(一)報名日期:107年9月3日(星期一)起至107年9月10日(星期一)止(郵戳為憑,逾期概不受理)。
(二)報名方式
1.一律以網路報名http://163.30.153.4/Index/index.asp後務必列印正式報名表經核章後,正本郵寄限時掛號始完成報名作業(信封上請註明音樂比賽報名字樣),每張報名表僅提供單項參賽項目報名。參賽通知、參賽證明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。
2.本學年度市賽需填報自選曲曲目,網路報名截止後如欲更改曲目,需於107年9月27日(星期四)前自行上網修正。若晉級全國賽則需依全國賽規定填報自選曲曲目等。
3.報名時應詳細填報106年10月1日後所有指導老師(包含個別、室內樂、分組指導及指揮老師),以利評審迴避作業。
4.參加個人項目兩項以上比賽者,應於報名表上詳實註明所有參賽類別;標明不清致賽程衝突者,本會概不負責。參加團體項目遇有賽程衝突者,請自行調整人員,本會概不處理。
5.網路報名,內容應與書面報名表之資料吻合。倘內容不同時,以書面報名表之資料為準。(補充說明:網路報名,同時有作詞、作曲者請填入同一格,書面報名表誤列時間欄,不需填寫。)
6.報名後如需補正基本資料,應由參賽者就讀之學校出具正式公文,最遲於107年9月17日(星期一)前函知大園國中(以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。
7.團體項目報名時僅需填報預訂參賽學生人數,但應於比賽當日報到時依本會規定之格式提交參賽者名冊(格式如附件)一份。未提交者,應至遲於演出前補交,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到手續。參賽者名冊內容需補正者,應於比賽當天成績公布前完成補正(為顧及時效,可以傳真代替原件),未能補正者,一律不予計分。提送參賽者名冊時得同時增減人數,提送後不得再增加人數。
8.填寫報名表時,除大專組外,其他各組均須有家長或監護人之簽章。
9.大陸地區台商子弟學校學生及其他海外地區(如:越南捐志明市臺灣學校、馬來西亞檳吉臺灣學校、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、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、印尼泗水臺灣學校)之返台參賽者,以戶籍為依據(須設籍本市半年)報名參加。參賽學生應於報名時,檢附最近一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。
10.凡資格填寫不全、報名方式不符或未經學校核章,一律退件,不受理報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