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市107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獲代表權者,請於107年12月14日(五)前將完成之報名書面相關資料(學校用印),寄(送)達本市大園國中(地址:33742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園科路400號),並註明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』」(以郵戳為憑)。
二、107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(http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)
三、凡取得決賽代表權,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(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),視同棄權,請各參賽者及參賽學校務必掌握報名期程,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。
三、決賽報名注意事項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(http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