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全國比賽項目:
桃園市113學年度音樂比賽個人組(全國比賽項目)指定曲目為第一首。
查詢曲目請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 https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default.asp
2.非全國比賽項目(本市個人增列項目):
指定曲依參賽者比賽組別參照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賽指定曲目任選一首。
https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history/list_all.asp
3.指定曲若有補充規定、說明或勘誤,一律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,參賽者需隨時上網參閱,若因未隨時上網參閱而有影響成績者,由參賽者自負其責。惟參賽者若依上開補充、說明或勘誤前公告之指定曲演出者,均不予扣分。餘請詳閱桃園市11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第8-9頁之比賽曲目規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