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名請注意下列事項
※ 請詳閱實施要點,第12~13頁※
1.務必【上網填報】所有資料確認後,由系統產出檔案,不能再修改裡面內容(以免跟網站呈現的不同),核章的表單務必有"送審報表"的字樣(如下圖例),以確保資料正確。
2.如果在報名期間,想要修改報名內容,在填報中期間(9/1-9/8),可以無限自行修改。如果已經按【送審中】則無法修改,就需要打電話至主辦單位協助處理(4572150#610或612)。
3.如果報名期間後,要修改報名內容,需要以公文方式,函文到主辦單位協助修改。
4.個人組報名表內,不需填寫指定曲內容。
5.參加115學年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【個人賽-非全國賽項目】(項目詳見實施要點,第7頁),其指定曲請參考114學年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公告內容https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history/list_all.asp
6.報名紙本資料寄送注意事項,請用限時掛號寄出,信封上請註明 "音樂比賽報名"字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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