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獲全國賽代表權者,請於111年12月19日(星期一)前將完成報名之書面報名相關資料(需經學校用印)寄(送)達本市大成國中(地址:334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),並註明 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』(以郵戳為憑)。
(二)報名系統開放時間:111年11月20日上午9時起
(三)團體項目需另下載團隊名單EXCEL檔,填列後上傳。
二、凡取得決賽代表權,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(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),視同棄權。
三、決賽報名注意事項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(https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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